山东发布通告严打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年底前主动上交违禁物品可从轻处罚
2026-07-08 06:46:35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联合发布通告,在全省范围内依法收缴各类非法枪爆及管制物品,严打涉枪、涉爆、涉弩、涉刀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通告明确划定多条严禁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红线。明令禁止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禁止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私藏及违规使用爆炸物品;严禁盗窃、抢夺、抢劫、走私各类枪爆及弩类物品。同时,严禁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严禁通过互联网渠道制作、传播相关违禁物品信息,全面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全方位封堵涉危物品违法流通渠道。
此外,通告设置宽大处理期限,明确2026年12月31日为关键时间节点。所有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需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投案自首,并将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上交当地公安机关。在此期限内主动投案或上交物品者,涉嫌犯罪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可依法减轻或不予处罚。对逾期拒不投案、拒不上交非法物品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李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