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能源局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推进绿电直连新业态,大力促进绿色电力消费情况。
省能源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学军介绍,“十四五”期间,全省非化石能源跃升发展,贡献了93%的新增电力装机。截至2026年7月,非化石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46亿千瓦,占电力总装机比重的55.8%。其中,生物质发电502.3万千瓦、光伏发电9735.4万千瓦、风电3422.8万千瓦,分别居全国第一位、第二位、第五位。
今年7月,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公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绿电直连发展的通知》,从优化管理方式、加大政策支持、规范实施程序三个方面提出11项具体措施,有力破解标准不一、机制不畅、边界不清等问题。
总体来看,绿电直连新政策有三个特点。
一是“门槛更低”,统筹新增负荷与存量负荷、单一电力用户与多用户,充分放宽适用条件,优化源荷距离要求,放宽海上风电绿电直连上网电量上限,推动“新能源+”多种绿电就地就近利用方式,激发市场经营主体开发积极性。
二是“服务更优”,明确绿电直连线路建设主体,支持项目充分利用存量电力设施;鼓励项目建设智慧调度平台,推动源、网、荷、储实现小时级发用电量匹配,解决了绿电溯源问题;打造多种应用场景,推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提质增效。
三是“流程更简”,重点将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产业园中就地就近消纳模式类项目,统一按照绿电直连模式管理,明确智慧调度平台等要求;将绿电(绿证)交易、分布式自发自用模式类项目下放至市级组织实施。
他表示,下一步,山东将多措并举,提升绿色能源消费水平。
通过绿电直连“拉专线”就能够降低用电价格是不少企业的认知误区,需客观看待绿电直连项目的经济性。刘学军介绍了在谋划绿电直连项目时应注意把握的原则。
他表示,2025年5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印发《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从政策制定初衷看,绿电直连项目主要以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为目标,按照“源荷匹配,就地就近”原则布局建设。
从项目价格机制看,绿电直连项目应按相关规定缴纳输配电、系统运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整体参与电力市场;绿电直连项目综合考虑电力用户负荷特性、电网备用容量、电力市场交易价格等客观因素,用电成本各有差异,并非开展绿电直连就必然降低电价。特别是用电可靠性要求高、电网备用容量大的电力用户,因其负荷刚性强、对公网供电保障依赖度高,对应的容量电费也较高,需申报较大的接入公网容量,用电价格未必降低。
整体看,企业谋划实施绿电直连项目,要实事求是、科学审慎,避免盲目上马、一哄而上。严格遵循“以荷定源、就地就近”原则,“一企一策”从新能源资源条件、风光结构配比、源荷匹配程度、全生命周期投资成本等分析评估,科学研判经济性。根据经济性测算分析,可从四个方面优化项目方案,降低用电价格:一是降低接入公网容量;二是合理配置新型储能;三是优化风电光伏规模;四是提高负荷可调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