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链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控规编制、空间利用、动态维护、监督保障四个方面明确管理规则,进一步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提升规划适应性与实施管理水平,以精细化规划管理赋能城市更新、产业发展和高品质住房建设。
《通知》明确,山东将完善单元、街区两个层级的控规编制模式,坚持按需编制。新调入城镇开发边界用地、边界外独立城镇建设用地原则上应当编制控规,并根据地块连片程度,统筹编制单元街区控规或单独编制地块控规。文件划定可以对总体规划内容深化细化的适用情形,在守住总体规划空间结构、二级分区、控制线总量、设施配套底线前提下,允许基于现状条件、勘界精度、权属衔接等合理因素优化用地布局、调整公益性用地位置、修正城镇开发边界与各类保护控制线、微调道路红线和小型绿地形态。控规编制同时做好与“十五五”规划、交通、教育、医疗等专项规划衔接,保障重点项目落地。
在盘活存量、提升空间效能方面,《通知》提出推进土地复合混合集约利用,各地可参照配套指引制定用地兼容、混合利用正负面清单。鼓励桥下、滨河、边角地等零星剩余空间分层植入便民、休闲功能;边角地、夹心地可与相邻地块整合统筹核定规划指标。针对城市更新,支持更新片区同步开展控规与片区策划,设置弹性管控指标;老旧小区、历史街区更新项目在充分论证前提下,可立足现状底线开展改造,活化历史建筑、增加公共配套的项目可探索容积率奖励、转移政策。
《通知》专门明确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支持政策,项目配套加装电梯、公共走廊等必要附属设施新增建筑量不计入容积率,鼓励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完善停车、配套功能。同时,文件提出优先保障新兴产业空间,支持打造产业社区,配套完善产业服务与生活服务设施;引导“好房子”建设,鼓励降低开发强度、提升居住品质,配套探索非独立占地公共服务设施不计容积率、立体绿化折算绿地率等激励规则,并统筹地上地下一体化开发,筑牢城市生命线安全底线。(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李焜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