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大劫案”嫌犯逃亡21年受审 作案时立“投名状”干件大事

2017-12-03 09:16:30

来源: 新华网

作者:王煜 李兴丽

责任编辑:杨甜梦子

  “番禺大劫案”两嫌犯逃亡21年终受审

  11月30日,发生在22年前、曾经轰动全国的广州番禺“运钞车大劫案”最后两名嫌犯陈恂敏、陈恩年,在番禺法院沙湾法庭受审。庭审中,两人都对过去的所作所为表示悔意。

  1995年12月22日,陈恂敏等人持枪抢劫一辆运钞车,劫得现金总计约1500万元。案发后,5名参与抢劫人员先后被捕,并被判处死刑,陈恂敏和陈恩年则一直在逃。去年12月25日,陈恩年到云南省瑞丽市银河派出所投案自首。今年1月5日,广州警方在瑞丽市团结建材市场附近,将陈恂敏抓获。

  在陈恂敏、陈恩年归案和受审过程中,记者多次联系警方,还原他们21年逃亡路。

  番禺“惊天大劫案”杀人抢巨款

  1995年12月22日上午7时25分,原番禺市农业银行市桥信用合作社北郊储蓄所门口响起枪声,粤AR0747运钞车遭遇抢劫,车内现金人民币1321万余元、港币210万余元、防暴枪10支、“五四”式手枪2支及各种银行票据、印章一批被抢走。抢劫者持7支“五四”式手枪以及炸药、雷管、麻袋等作案工具,还当场用枪打死经警一人、打伤一人。

  今年11月30日,庭审当天,公诉方公布了更多案件细节。

  广州市检察院诉称,何伟光、何永新、袁长荣、吴兆全、何冬海在抢劫得手后,迅速驾驶劫得的运钞车逃离现场,到事先约定的塬顺德市伦教镇码头,与在该处接应的陈恂敏、陈恩年及温石其、温玉坤等人一起,将大部分现款搬上一艘轮船。

  之后,由陈恂敏驾驶运钞车驶离码头,将车丢弃于塬顺德市伦滘镇霞石工业区,意图制造从陆路逃窜的假象。陈恩年则与其余人员驾船,从水路向清远方向逃跑。

  案发后,何伟光等人先后被抓获,陈恂敏、陈恩年一直在逃。2016年12月25日,陈恩年到云南省瑞丽市银河派出所投案自首。2017年1月5日,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联合云南省瑞丽市公安局,在云南省瑞丽市团结建材市场附近,将陈恂敏抓获。

  获悉,1996年2月,广州中院一审判处何伟光、何永新、袁长荣、吴兆全、何冬海死刑,温石其、温玉坤无期徒刑。1996年3月8日,广东省高院维持原判,核准了对何伟光、何永新、袁长荣、吴兆全、何冬海判处死刑的裁定。

  两被告人另涉一宗抢劫命案

  出庭时,陈恂敏摘掉了口罩。他理着平头,戴一副黑框眼镜,有一些书卷气。

  值得注意的是,庭审当天,公诉方还披露了陈恂敏、陈恩年两人所涉另一宗抢劫案。

  公诉方称,1991年10月29日下午六时许,何伟光与陈恂敏、陈恩年及毛远勤,以租车为由骗取成勤力驾驶北京牌吉普车,搭载四人从清远市阳山县开往该县青莲镇方向。

  途中,陈恂敏、陈恩年与何伟光、毛远勤利用铁锤、铁钻等工具,合力将成勤力杀害,并抢走汽车,由何伟光驾驶汽车继续往青莲、高峰方向行驶。当汽车行驶至阳山县高峰乡卢微山半山公路一段斜坡上时,车辆熄火,四人因害怕被人发现,弃车逃跑。

  庭审中,陈恂敏、陈恩年两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未提出不同意见。不过,当被问及具体策划、作案细节时,陈恂敏表示“不记得了”,对于案发后逃跑,陈恂敏则称是“本能反应”、“犯了事都得逃”。

  陈恩年同样称,很多细节已经“记不清”,不过其表示,自首前,自己有很强烈的“撑不住”之感,并且曾经打算打破之前“不再见面”的约定,约同陈恂敏一道自首。

  陈恂敏则称,“作案后有自首的想法,但毕竟挂念太多”,最终没有实施。当天庭上,两人都对过往行为表示了忏悔。

  公诉机关认为,应以抢劫罪追究陈恂敏、陈恩年刑事责任。陈恩年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案件未当庭宣判。

  - 追访

  陈恂敏化名“莫毅志&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