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我国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绝对数量增多,失能老年人的数量也在快速增加。从今年1月1日起,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政策在全国正式实施。

可通过“民政通”申请每月最高800元
这一政策是在去年7月部分省市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推开的。项目当时在浙江省、山东省、重庆市以及辽宁省沈阳市、安徽省滁州市、江西省新余市、四川省成都市等试点地区先行开展。
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可以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申请每月最高800元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补贴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按月发放,老人在支付养老服务费用时可以在电子消费券额度内直接抵扣,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可以抵扣40%,居家养老的老人可以抵扣50%,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涵盖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多项服务内容。
具体哪些人群可以申请?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明确,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面向60岁以上老年人,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为补贴对象。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为老人进行专业评估 四大维度综合评定
有申请需求的家庭请注意,此次消费券的发放需要通过个人申请,并经过专业机构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将通过“民政通”向其个人账户发放电子消费券。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含老年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按照自愿原则,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个人账号,并提交领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申请。
民政部门收到在线申请后,评估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并预约评估,遵循《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为老人进行专业评估,从自理能力、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四大维度进行综合评定。
民政部要求,各地要组建老年人能力评估员队伍,结合本地区老年人口规模、失能比例等因素,科学测算评估人员缺口,制定老年人能力评估员培训计划,有效满足评估集中申请需求。
在监督方面,民政部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评估机构动态管理机制,事前严格遴选、事后加强抽查,县级民政部门要对本地区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按不低于1%的比例进行实地核查。对评估行为不规范、弄虚作假的机构,应解除委托关系并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支付养老服务费用时可通过消费券按比例抵扣
通过能力评估、符合发放标准的失能老年人,多久可以领到消费券?
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民政通”向其个人账户发放首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每个自然月的第一天,都会向符合条件的老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使用范围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老年人在支付养老服务费用时,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比例抵扣相应金额。
据了解,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因素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民政部门经确认后,将于次月停发电子消费券。
【解读】
养老机构如被发现骗补套补等行为将被取消参加资格
为保障失能老年人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够获得性价比高的养老服务,安心、放心、舒心消费,对参加项目的养老服务机构提出了要求。
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首先是划定基本要求,设好“最低门槛”。明确养老机构应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且具有收住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等强制性标准要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同时,列明禁入情形,守好“红线底线”。正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不得参加项目。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养老服务机构如被发现存在“先涨价后抵扣”、虚假交易、骗补套补等行为,将被取消参加项目资格。
此外,坚持公平竞争,推行“阳光条款”。按照项目实施的安排,各地民政部门应合理确定、及时更新参加项目的养老服务机构名单,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相关机构参与项目,不得以资金能力等为由限制其参与,不得限制养老服务消费的付款方式和支付凭证类型,不得以参加项目为由要求养老服务机构采购新的支付设备。(据央视新闻、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