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外追逃大限日到期 近30年4000人携走资金500多亿美元
摘 要:公安部、外交部等四部门10月1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称:12月1日前自首可减轻处罚。昨日是自首的最后时限,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自“猎狐行动”开展以来,抓获的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至少达335人,其中自首人员至少154人。
第一项专门协定。
中加即将正式签署的该协定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资产返还,比如被贪污、挪用的国有资产,被挪用、诈骗的企业和个人财产,如果能证明合法所有人,可被返还;资产分享,如走私、贩毒获得的赃款,没有或无法认定合法所有人,缔约一方可在没收后,与另一缔约方按一定比例分享。
“一直以来,跨国反腐面对的主要难题包括‘死刑不引渡’等司法障碍、政治庇护等,还有跨国追赃难题。”李成言表示,此前虽然成功引渡回国部分潜逃人员,但其带出国境的大量资产并没有随之回国。李成言、黄风等受访专家们认为,中加这个协定将破解跨国追赃难题,为跨国追赃合作树立“样板”。
据了解,资产分享协定已被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列为工作重点。下一步,该办公室将建立与有关国家的反腐败执法合作机制,加快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资产分享协定等的谈判、缔约、履约进程。
原标题:海外追逃大限日到期 “猎狐行动”浙江抓获43人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