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摘 要:夏季高考“3+X”、实行同一批次录取、外语考试有2次机会、综合素质评价成重要参考依据……3月17日上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我省启动新一轮招生考试制度改革,2020年全面推进,构建包括夏季高考、春季高考、综合评价招生等多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为各类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才路径。
取安排在本科批次前。
对考生来说,申请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得学生应参加夏季高考,接受报考学校的考核,达到相应要求。入选考生高考总分原则上不低于试点高校在我省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取消本科录取批次后,高考成绩要求由高校研究确定。
热点二:录取监督
全面实行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由校长对录取结果负责。同时实现招生信息的全面公开。
另外,对高校招生行为,严禁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招生,严禁违规招收任何形式的预科生等。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热点三:初中考试评价
我省将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所有科目,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或“不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评价内容一般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
热点四:义务教育招生
我省规定,公办和民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任何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单校划片的初中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不得擅自附加招生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多校划片的初中学校,先征求入学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
由单位主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在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就读后,仍有空余学位的,须面向社会招生。
相关链接:改革时间表、路线图
——2016年
1、自2016年起,夏季高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使用全国卷。
2、出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3、出台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中等职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4、出台普通高中学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指导意见。
5、自2016年起,在部分中央部委属高校和办学水平较高的省属本科高校,选择部分专业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
——2017年
1、6月底前出台《山东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方案》,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2、自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参加夏季高考的考生,考试成绩由同一高考的语、数、外和考生选考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组成;参加高职(专)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普通高中学生,需要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3、2017年,分类招生考试成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
4、进一步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取消“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项目。
5、自2017年起,夏季高考实施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和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
——2018年
1、自2018年起,夏季高考语文、数学考试科目使用全国卷。
2、组织实施调整后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
3、组织实施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2020年
1、全面推进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
2、进一步完善春季高考“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
3、建立本科高校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招生录取机制。
4、在有条件的高职(高专)院校和本科院校的专科专业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招生。
5、招生采用“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