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化品企业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各危化品企业:
10月10日,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酒精回收蒸馏罐爆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是由于蒸汽管道阀门内漏,引起蒸馏罐温度、压力异常升高,导致蒸馏罐内未排空的化合物分解,引起蒸馏罐超压爆炸。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确保全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市)区安监局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大、快、严”集中行动,立即组织所有危化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是对前期国务院和省、市安委会部署的“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回头看检查,做好专项整治的查漏补缺和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位、覆盖到位、督促整改到位。
二、结合这次安全大检查,要对照省安监局《关于印发蒸馏系统安全控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40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对所有危化品生产及使用企业的蒸馏系统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凡不符合省局文件要求的一律停产改造,验收合格后再恢复生产。
三、再次全面排查未完成验收的危化品建设项目,对违反危化品建设项目审批、建设及试生产环节的规定程序、没有正规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理。各危化品企业要严格落实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安全管理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15]9号)和省安监局《山东省<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3]39号,2015年修订)的要求,严格建设项目试生产管理,切实做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严禁违反规定程序、安全设施未同步投用、违规组织试生产的行为。
四、各危化品企业要加快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工艺和相关装置进行HAZOP分析,在此基础上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各岗位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切实做到对安全风险的有效管控和对异常工况的正确处置。
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13日
原标题:济南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化品企业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
值班主任:曹乐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