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求解挖煤“后遗症” 采煤塌陷地失地农民将获补偿
30多年前,济南曾有过一段煤炭开采鼎盛期,煤矿数量一度达200多处。但在大规模开采的背后,大面积的采煤塌陷区域也逐渐形成。目前,济南还有两万多亩采煤塌陷区域有待治理。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求解挖煤“后遗症”。
1999年为节点,“谁破坏、谁治理”
在治理计划上,今年规划治理塌陷地面积1.15万亩,已完成治理0.62万亩,正在治理0.26万亩,未治理0.27万亩。
据悉,济南会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基本治理原则,以1999年1月1日为时间节点,之前因采煤活动产生的采煤塌陷地、责任主体已灭失的采煤塌陷地、已按政策规定征用的采煤塌陷地,认定为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治理责任主体为县(市)区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之后因采煤活动产生的塌陷地认定为新增采煤塌陷地,治理责任主体为采煤企业。
不再审批新建煤炭矿山
记者了解到,济南将依据有关规定淘汰关闭现有开采煤炭企业,不再审批新建煤炭矿山。同时,济南将建立采煤塌陷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具体的保障措施有三大方面,其中,将针对塌陷地造成减产、改变农业耕种性质(水面养殖)等情况,由县(市)区政府协调煤炭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另外,复垦后的土地由县(市)区政府统一管理,可交原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继续使用,也可采取土地流转、承包等多种方式,由种粮大户、养殖专业户或企业承包使用。
不仅如此,济南还明确提出,对因采煤塌陷而失地的农民,将由当地政府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给予相应保障,并在就业培训、就业岗位方面优先安排。
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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