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下水道井绊倒面部缝11针 现场没有警示牌阻挡物
12月6日,家住槐荫区二环西路附近的李先生在回家途中,经过刘长山路延长线与二环西路交叉口时,因躲避对面来的大货车,被旁边没有井盖的下水道绊倒,导致面部受伤缝针,身体软组织多处受伤,事发后李先生被送往附近医院治疗。
李先生的父亲告诉记者,事发地是儿子每天上下班的必经之地,算是比较熟悉。当晚经过事发地时,路边没有任何警示牌和阻挡物,也没有路灯,儿子走到那正好对面来了一辆车,就想向旁边靠一靠,把车让过去,“天很黑,根本没想到旁边会有个没井盖的下水道”,李先生父亲说,事发路段还正在建设中,不属于正常通行的道路,施工方应该在危险地段旁的显眼位置,摆放警示标志及阻挡物,“不然还会有人在这出事。”
李先生的父亲介绍,儿子今年28岁,是附近的供暖公司的职工,目前还在医院治疗,面部伤口比较明显,左侧眼角处缝合3针,嘴角内侧与外侧各缝合4针,胸部肋骨及身体其他部位也有不同程度的挫伤。事发后,施工方并没有因为李先生受伤而对下水道周围安装警示牌,每天一到天黑,那里还是什么都看不清,“就用个大桶把那堵住了,没用井盖,这样还是不安全。”
据了解,事发后李先生的家人曾去事发现场找过施工方的负责人,对于此事对方最早表示不归他们管,也没有表态李先生的伤是否属于他们的责任。“治疗费是我们在承担,大概花了有6000多块了,还得继续治疗。”李先生的家人说。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事发地施工方负责人胡先生,他表示这件事自己也是刚刚听说的,并且已经在第一时间与李先生一家通过话,了解到了对方的诉求,但是还需要向上级领导请示后才能给李先生一家答复。“如果是我们的责任,会赔付他的治疗费用及摩托车损伤费用”,但是对于具体答复时间,该负责人并不愿多讲,匆匆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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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曹乐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