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贷款首次“认房又认贷”
19日,济南楼市迎来限购新政。20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发布细则,首次明确公积金贷款“认房又认贷”;非本市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至提高至60%;取消凭缴纳住宅维修资金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以商品住宅网签时间为准,2017年4月20日零时前签订的按原政策执行,2017年4月20日零时后签订的按新政策执行。
首套房认定
原政策:本市户籍家庭无房。
新政策:本市户籍家庭无房且无住房贷款(包括商贷)。
首套房享受的贷款政策不变,首付30%,享受基准利率。目前的基准利率是五年内(含五年)2.75%;五年以上3.25%。
二套房认定
原政策:本市户籍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
新政策:本市户籍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或虽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贷)。二套房首付比例由原来的40%提高为现在的60%,贷款利率由原来的基准利率调整为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
贷款限制
原政策:正在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三套房禁止使用公积金贷款。
新政策:暂停向使用过2次以上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根据原政策,只要还清了公积金贷款,不管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都可以继续用公积金贷款。现在的政策是只要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就不能再使用也就是说,即使名下无任何房产,但有过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再购房也不能用公积金贷款,以保障刚需购房者的需求。
相关链接
济南近期限购政策
●2016年9月28日 “济八条”出台,严禁开发商捂盘惜售。
●2016年10月2日 经市政府研究,确定针对房地产市场过热、价格上涨过快现状采取进一步调控措施。商贷首套房首付比例提至三成,二套房四成;公积金贷款额度从最高70万元降为60万元;本市户籍家庭限购三套房,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一套房。
●2016年12月26日 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本市户籍家庭限购两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住房(需提供连续24个月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
值班主任:曹乐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