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夜间停车下月起最少收2元 最高收费限额为5元/辆
27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近日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机动车夜间停放及自行车、电动助力车、摩托车停放收费政策进行了完善和规范。根据《通知》,机动车(不含摩托车)夜间在市区内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道路停车泊位或停车场停放车辆,20:00至次日8:00实行计时收费,每辆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最高收费限额为5元/辆,大型汽车按两倍标准收取。由政府施划和管理的停车区域,对自行车实行免费停放。该政策8月1日正式执行。
原标题:济南夜间停车下月起最少收2元 最高收费限额为5元/辆
值班主任:田艳敏
新闻精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