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办公证“和平分手” 妻子获300万元补偿
今年8月28日,是我国《公证法》颁布实施12周年的日子。当天,记者从齐鲁公证处了解到,该处今年办证数量持续攀升,预计将突破5万件。这其中,有一对济南夫妇就通过办理提存公证,实现了“和平分手”,妻子则拿到了300万元补偿款。
不久前,济南这对夫妻因感情破裂,选择“和平分手”,但提出离婚后,俩人在分割财产时,都担心对方不遵守协议,于是,他们咨询了律所和公证处。
据介绍,因为这对夫妻所涉财产较多,俩人在协议中约定房产、股权、车辆等归男方所有,给女方补偿款300万元。
但是,男方的顾虑是:支付完钱款后,女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咋办?而女方的顾虑则是:办完产权过户手续后,男方不支付钱款咋办?
抱着狐疑的态度,俩人开始了一番咨询。在律所咨询时,律师建议的做法是合同约定违约责任,一旦违约,双方到法院打官司。
可有法律人士指出,订立合同的基础,是在双方信任的基础之上,而反观济南这对离婚中的夫妻,彼此已经不再信任对方,合同一旦无法履行,势必要到法院打官司:把一场“和平分手”,闹成最后的“不欢而散”。
在咨询齐鲁公证处后,公证员提出了提存公证的做法。所谓提存公证,是公证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交付的提存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的活动。
这对夫妻经过协商,认为还是通过提存公证的方式,更符合两人的初衷。
了解清楚双方真实想法后,齐鲁公证处受理了提存公证,男方当即将约定的300万元划入公证处的提存账户,女方配合男方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并提取了300万元补偿款。
公证人员介绍,对于离婚双方,提存公证就像一座搭建在双方之间的信任桥梁,将协议约定的钱提存到公证处,待对方配合完成相关事宜后即可到公证处领取提存款项,这样一来,少了口角纷争,多了“好聚好散”。(记者陈彤彤)
值班主任:贺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