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再收40件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 目前共收到724件
本报8月29日讯 8月29日15时58分,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向我市移交第18批转办件,共计40件,其中来电16件,来信24件。上述转办件已于当日16时30分前全部转交相关县(区)、部门(单位)。截至目前,我市共收到转办件724件。
8月29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信访件270件,累计转办3759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各市270件,涉及环境问题500个。
第18批移交我市的40件转办件中,历下区11件、市中区9件、槐荫区2件、天桥区3件、历城区2件、长清区9件、章丘区4件、济阳县2件、市城乡水务局1件、市城乡交通运输委1件、市城投集团1件(2个案件涉及“一案双交”、1个案件涉及“一案四交”)。群众举报投诉共反映72个环境问题,其中涉及水污染问题9个、大气污染问题12个、垃圾污染问题3个、油烟污染问题10个、噪声污染问题12个、扬尘污染问题2个、生态破坏问题7个、固废污染问题3个、其他问题14个。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左右。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8月10日-9月1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31—69929173,专门邮政信箱:济南市第1013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山东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原标题:济南市再收40件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 目前共收到724件
值班主任:曹乐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