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朋友庆祝生日竟放烟花取乐 两男子分别被罚500元
1月25日讯 朋友过生日本是喜事,大家可以聚一起聊聊天加深感情,但一人竟然带去礼花,酒后2名男子在酒店门口点燃。天桥警方巡逻发现后,根据监控视频查找,最终对两名男子分别处以500元的罚款。
1月19日晚10时许,天桥公安分局纬北路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看到明湖西路附近有人在燃放五颜六色的礼花,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调查。
“赶到后发现一饭店门前有刚燃放过的烟花碎屑,同时发现有5名男子在现场。”面对民警的询问,几名男子均不承认礼花是自己燃放的,同时现场也无其他人员能够指证到底是谁放的礼花。
为查清事实,20日一早,民警再次来到现场,通过调取事发现场附近的监控录像发现,19日晚10时许,一名男子将礼花放置于饭店门前的人行道上,之后另一名男子上前点燃了礼花。
经仔细查看比对监控录像,民警确认录像显示的两名燃放礼花的男子正是19日晚民警在现场遇到的5名男子中的两人。民警根据几名男子乘坐的车牌号码,确定了车主系苏某杰(男,40岁,济南人)。
经查找,1月23日下午,民警将苏某杰传唤到派出所配合调查。1月23日晚,苏某杰与朋友傅某刚(男,32岁,济南人)一起到派出所接受民警询问,面对监控录像,他们供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原来,1月19日晚,2人与多名朋友相约为朋友庆祝生日,为助兴其中1人还带去一组25响的礼花。当晚聚餐结束后,苏某杰将礼花搬到路上,傅某刚点燃了礼花。
查证事实后,天桥警方根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给予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苏某杰和傅某刚分别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值班主任:李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