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鼓催征稳驭舟,奋楫扬帆新征程。站在法治建设新的历史节点,拼搏创新的济南司法行政人步履铿锵、阔步前行。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号角声中,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结出了累累硕果,“法治济南”金招牌熠熠生辉,泉城特色法治之路更宽、更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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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法春风吹满地,善治硕果遍泉城。近年来,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服务和融入中心大局,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划定法治“边界线”,托起法治“公平秤”,拓宽法治“惠民路”,着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奋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法治精神和法治力量铺就平安济南、法治济南的幸福底色,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面向党旗庄严宣誓。
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建引领全面依法治市上台阶
沧海横流显砥柱,万山磅礴看主峰。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德龙如是说。
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法治建设考核,纳入法治建设机构、执法司法部门全员学习培训,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推出诸多务实举措,引领统筹法治济南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创新发展。
创新开展“四位一体”述法工作。推进党委(党组)全面述、区县和部门一把手专题述、领导干部年终重点述、依法治区县办专项述“四位一体”述法,推动
法治建设职责有效落实。在今年6月召开的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报告会上,5位市委常委述法交流,开创地市高规格集体述法先河。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区县(功能区)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述法,有效激发带动了各级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有效落实。
创新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济南律师宣讲团”。为加强律师队伍政治引领,发挥律师职业优势,组建全国律师行业首个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积极推进在党政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工作部门、行政执法队伍、法律服务队伍、市属高校、各类企业等六大领域宣讲全覆盖。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宣讲活动110余场次,1.68万人次听取宣讲报告,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济南建设的生动实践。创新实施“宪法的力量——我在做”行动。以现行宪法实施40周年为契机,联合30余家部门开展基层治理、生态环保、文化保护等20项专项行动,推动宪法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实现了宪法由静态宣传向动态实践的重要转变,让宪法宣传真正活起来、动起来。《法治日报》重点宣传推广我市经验做法。
创新打造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新经验。高质量召开济南市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纪念章丘经验30周年暨山东省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即将在我市召开。我市总结提炼了“党的领导、现代治理、法治为民”的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新内核,探索打造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的省会标杆。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对相关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市司法局与历下区人民政府签订共建“济南中央法务区”合作协议。
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破局成势 内外兼修提升依法行政质效
以民为本,循法而行。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推动各层级示范创建和依法行政创新发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速、有力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率先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立法是法治之先导,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落实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规定,编制《济南市政府立法工作程序指导》,明确立法程序和格式规范,完善公开征求意见机制,以高质量立法引领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一部部法规凝聚着我市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责任与担当,记录着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迈出的坚实步伐。
率先构建行政执法监督“五大体系”。推动以市政府文件出台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监督联动、监督程序、证据规则和监督裁判5个配套文件,建立具有泉城辨识度、引领性、率先性、创新性的五大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此项工作已经走在全省前列。
率先建立政府法律顾问评价考核机制。举办市政府第三届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会议。创新构建以“六个一”(一个贯彻意见、一个工作规则、一个管理办法、一个评价办法、一项经费保障、一套管理台账)为主体的“市政府法律顾问考核评价体系”,全链条规范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9月21日,全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济南召开,济南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在全省推广。
公共法律服务下基层。
公共法律服务建设高招频出 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是济南市司法行政系统不懈追求的目标。
高效率推进便民法律服务。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月接听量达到2万件,新设10家法律咨询工作室,着力打造“12348热线+创新项目”为基本模式的公共法律服务“安心热线”品牌,在全国率先成立“12348热线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线上+线下”联动破解群众法律难题。法律援助列入2022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尤其是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方面,法律援助嵌入全市政务服务终端,实现“24小时不打烊”服务,发布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地图,群众通过手机实现“一键导航”“一键拨号”,“温暖法援”品牌的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
高水平推进“赋强公证+”。我市在赋强公证制度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全省甚至是全国的前列。今年更是在全国率先推出由公证机构等部门参与的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新模式,实现了二手房交易双方无需提前还贷、垫付资金即可完成过户、重新抵押和发放新贷款,这在全国尚属首创。我市积极推动公证与司法融合增效,充分发挥公证预防性司法制度优势,突破传统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积极探索“诉前调解+赋强公证”的诉源治理新模式。
高质量推进普法宣传。“七五”普法期间,我市探索推出章丘区“四五三”依法治村模式、平阴县“146”村级治理体系、历城区农村合同监管项目竞标等依法治村新经验,涌现出三涧溪村等一大批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的“济南样板”。“八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以来,策划开展“人权——法治在保障”行动,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深化普法数据及履职报告年度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六进”活动,大力开展“戏曲普法”“评书普法”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升级打造了一批具有济南特色的宣传阵地。
探索打造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新标杆。
聚焦中心大局防范化解风险 以法治服务赋能高质量发展
法治安邦,方有人民安居乐业。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济南司法行政人的优良传统和一贯做法,也是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动力源泉。
积极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2020年以来,在市司法局的主推下,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法治协作联席会议、黄河流域省会(首府)城市法治协作联席会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服务论坛先后在济召开。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全方位支持起步区加快法治建设进程。推动合作制齐鲁公证处联合山东大学、起步区建立全国首家“公证与预防性法律制度研究中心”,推动公证预防性法律制度理论研究与实践。由起步区、山东政法学院、市司法局三方开展战略合作,在起步区谋划打造济南律师培训基地……不断探索把“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付诸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具体实践。
济南市“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成立。
积极营创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制定出台“惠企业、保民生、促发展”十二条措施,为1000家企业免费“法治体检”,提供法律就业岗位1500个,打出惠企利民“组合拳”。全国首推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大力推进精准执法。目前,全市各级执法部门适用“四张清单”已办理各类处罚案件15万余件,受益市场主体10万余家,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相关经验做法。
积极打造山东(济南)法治生态圈。推动省市一体化建设全方位、全要素、全链条“山东(济南)法治生态圈”,按照“高集聚、全链条、广辐射”定位,在中央商务区打造总建筑面积9.94万平方米的黄河流域(济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暨山东(济南)中央法务区。10月12日,市司法局与历下区人民政府正式签订共建“济南中央法务区”合作协议,全力打造立足山东、对接京津冀和长三角、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服务“一带一路”的“法治高地”。
积极开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排查。一方面注重强化重点场所安全防范。市属监狱加强狱情分析研判,落实风险、措施、责任“三个清单”,抓实疫情防控措施,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共计1.2万余人次完成98批次的全封闭执勤备勤任务,实现疫情防控、监管改造和生产“三个安全”。另一方面注重强化重点人群教育管控。深化社区矫正,法、检、公、司“四方联动”工作机制,密切部门衔接配合,实行三级隐患分析制度,严格外出审批管理,创新“智慧矫正”手段,对重点对象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实现对全市30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的有效管控。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强化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创新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高标准建设市级“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建成市级多元调解协调指挥中心,打造行政调解、“一带一路”商事调解、金融调解等10个调解中心,累计化解矛盾纠纷1.2万余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文/图本报记者杨晨 通讯员许梅 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