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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患癌被开除摆地摊:跟城管斗勇心痛的要死

2016-08-25 12:09:58 来源: 中新网 责任编辑:赵艳娟

摘 要:8月14日,因癌症并发心脏病,32岁的刘伶利离开了人世。连日来,“博文学院教师刘伶利因患癌被开除”一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8月23日,是刘伶利去世的第10天,她生前供职的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院长陈玲登门向刘伶利的父母道歉。“她既然已经上门道歉了,我们也就接受了。”刘伶利的父亲说,当天,他们和校方达成了初步的和解协议。

衣服,然后在她家附近摆摊。

  “刚摆上城管就来了。”2015年10月11日,她在微博上讲述了一次被城管驱逐的经过。

  “当城管来的那个时候,冲着我喊收收收的时候,心里痛的要死。”她写道:“曾经那个站在三尺讲台的我,现在还要和那些人斗智斗勇的我,内心的落差实在无法接受!”

  执行法院判决“开学后再说”

  “不要告诉我一切都会好起来,怎么可能会好起来?我不要自欺欺人!”今年8月6日,刘伶利写下了微博上的最后一句话。

  事实上,从她所发的300多条微博中,内容基本上都是积极乐观的,很少有这样的语句。

  身患重症却被单位无情开除,刘伶利和家人当然不服。2015年3月29日,她向学院所在地的甘肃省榆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请求对学院作出的开除决定进行仲裁。

  仲裁未被受理,原因是“证据不足”。同年5月,她向榆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5年10月20日,榆中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博文学院作出的《关于开除刘伶利等同志的决定》无效,双方恢复劳动关系。

  博文学院不服,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兰州市中院以“上诉人博文学院的上诉请求于法无据”为由,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媒体报道,今年6月下旬二审判决生效后,刘伶利曾和学院协商解决,被告知“开学再说”。

  今年7月8日,刘伶利度过了32岁的生日,她感谢了母亲的养育,并称“两年前妈妈又开始像小时候一样照顾我”。

  一个多月后的8月14日,刘伶利在医院去世。此时,她的社保和医保依然没有恢复,学院也没有主动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当天,刘伶利的父母按照当地的习俗,在兰州一个吊桥上,将自己女儿刚刚火化后的骨灰撒入黄河。

  8月22日,刘伶利去世后的第9天,博文学院印发了《关于恢复刘伶利同志劳动关系的决定》。

  该决定称:“根据《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博文学院按一、二审判决执行恢复刘伶利的劳动关系,同时撤销关于开除刘伶利同志的决定。”

  上述决定还注明:“本决定自2015年1月9日起执行。”这一天,正是刘伶利被开除那天。

  但,这个决定对刘伶利而言,是迟到的,她永远也无法看到了。

  8月20日晚,是刘伶利去世的“头七”,一些市民来到黄河边点燃烛光、献上鲜花,自发地祭奠她。

  “母亲河旁,烛光点点,为一位素不相识的生命,送去迟到的敬畏……”祭奠中,市民徐子琦专门写了一首诗。

  这首诗的结尾写道:“逝去的生命,无法表达,但我们是否能读懂她。”

  学校逃避法定义务

  对话动机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开除患癌女教师刘伶利事件持续引发关注。有媒体发现,2015年1月,博文学院另一名身患肝血管瘤的女教师也被校方开除。博文学院开除患病员工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就此,《法制日报》记者与法律界人士展开了对话。

  对话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黎建飞

  北京律师        韩英伟

  记者: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开除患癌教师,该学院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韩英伟: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职工在医疗期满后如果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另外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外安排的工作的,应当做劳动能力鉴定,达到l至4级的应当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达不到的,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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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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