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萌!小獾猪闯入四川居民家中偷吃 警察蜀黍:已批评教育并放生
近日在四川自贡市贡井区一居民家中,一只獾猪大摇大摆闯入厨房偷吃被抓。据介绍,它前脚刚进居民区,当地警察蜀黍贡井公安后脚背着钢叉就来了。蜀黍验明正身后,警察蜀黍对它进行批评教育并放归山林。

而在3月21日,因地里土豆连连遭到不明生物的啃食,平坝农民朱高明用铁丝网下套捉住了罪魁祸首——野生猪獾。本想把猪獾拿到城里卖了补贴家用,谁知刚出手就被请到了派出所。

3月22日,在安顺市西秀区森林派出所的劝解和陪同下,朱高明将猪獾拿到野外放生。

“开始我还以为是大耗子!”朱高明是平坝县天龙镇竹林村的一个农民,他说,半个月前,家里的一块土豆地不知被什么东西偷袭,土豆都被翻出来啃烂了。一开始他并未在意,可是接下来的半个月里,几乎天天都有一部分土豆被啃烂。
眼看土豆就要成熟,而好好的一块地几乎快要破坏殆尽,朱高明想出了一个办法:用铁丝网在地里下套。3月21日,朱高明到地里查看时,发现铁丝网套住一个长相怪异的家伙。拿回家后,老人们说是“泥猪”,专爱偷吃地里的玉米和红薯等。妻子建议把“泥猪”拿到城里卖了,换些钱补贴家用。
第二天上午9点,朱高明将“泥猪”带到安顺市区花鸟市场贩卖。一开始看的人多,问的人少。直到11点左右,一男子以400元买下“泥猪”,并要求朱高明将“泥猪”送到自己的车上。
“提起你的东西,跟我们到派出所走一趟!”正在这时,几位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赶过来。经安顺市西秀区森林派出所查实,朱高明抓获的“泥猪”,是一只野生猪獾,属于国家三级保护动物。
森林派出的云警官告诉记者,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非法捕杀、运输、贩卖三级野生动物达20只以上的就属于刑事犯罪,20只以下属于行政违法。介于朱高明贩卖的数量仅有一只,加上较为配合调查,因而对其进行法治宣传教育,遂没收贩卖所得的400元,并将所捕猪獾放生野外。
云警官还说,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而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农民可向当地政府申请补偿。
“以后不管什么动物我都不捕了!”朱高明说,经历此事后,他才知道原来任何野生动物都不能随意捕捉,回去后他要将森警告诉他的法律知识向家人宣传。
原标题:呆萌!小獾猪闯入四川居民家中偷吃 当地警察:已对其批评教育
值班主任:颜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