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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权归属昨复议 结果最迟将于7月2日公布

2016-06-30 07:53:59 来源: 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刘阳 责任编辑:李欢

摘 要:2016年6月7日,针对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世纪丽亮(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唐德影视股份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法院对于该申请于6月20日做出了保全裁定,裁定上海灿星立即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字样的节目名称等。

“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权归属昨复议 结果最迟将于7月2日公布

  2016年6月7日,针对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世纪丽亮(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唐德影视股份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法院对于该申请于6月20日做出了保全裁定,裁定上海灿星立即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字样的节目名称等。对此,上海灿星及世纪丽亮均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了复议申请。这桩备受瞩目的“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归属案于昨日开庭审理,法院针对该复议申请案件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了听证。“好声音”宣传总监陆伟表示,复议结果最迟将于7月2日公布。

  在法庭辩论中,灿星制作总裁田明表示,“中国好声音”这一品牌属于浙江卫视,节目名称由浙江卫视发明,商标权也属于浙江卫视。Talpa通过和唐德勾结,企图剽窃这一中文品牌,一旦成功将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田明透露,灿星和Talpa的协议其实到2018年才失效。“‘中国好声音’是灿星制作和浙江卫视的孩子,过去的四年里,他穿着西装,今年开始他改穿中山装了。在过去的四年里,他除了一身西装来自荷兰,所有培养、教育的过程都由我们来完成,如今他不穿西装了,这个孩子就不是我们的了,就是一个荷兰的孩子了吗?”

  对于“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归属的争议问题,记者咨询了国内知名的知识产权法律专家。专家强调,本案“中国好声音”汉字的电视节目名称权益究竟归属谁,是需要进行实体审理处理的内容,诉前禁令阶段对是否有权利及是否有侵权的可能性的判断有点为时过早。此外,专家认为,原告申请的诉前行为保全可能会使相关公共利益受到影响。灿星制作的第14季《中国好声音》节目,其节目定位是大型励志类音乐节目,众多已经参加新节目海选的选手会因原告的诉前行为保全而受到影响。同时,本案的行为保全使得浙江卫视无法正常播出已得到国家广电总局备案的新节目,这也损害了案外人浙江卫视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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