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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努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http://www.e23.cn2013-11-05 07:50:55 大众日报

摘 要: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在加快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同时,把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在加大投入、提高标准、规范管理、创新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形成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制度比较完善、管理比较规范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2012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山东省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对医疗救助的对象范围、救助标准、资金筹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全面规范了我省医疗救助制度。目前,我省初步建立了资助“参保”“参合”、大病住院救助、门诊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模式,共同致力解决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

  (二)救助覆盖面逐步扩大,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医疗救助资金支出由2007年的1.3亿元增长到2012的6.8亿元。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从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逐步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人数由2007年的154万人次增长到2012年的279万人次,其中大病救助人数由2007年的11万人次增加到2012年的18万人次。目前,全省医疗救助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55%以上,“十二五”末将达到70%以上;全省医疗救助封顶线平均达到1.5万元,人均大病救助水平由2007年的1600元提高到2600元。2010年以来,全省还开展了针对0—14周岁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急性白血病、单纯性唇裂救助。2012年,全省部署开展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对恶性肿瘤、尿毒症等20种重特大疾病患者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

  (三)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全省全面推行了医疗救助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一站式”结算,困难群众在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可以得到即时救助,提高了救助效率,方便了困难群众。省民政厅制定了城乡医疗救助服务规范,指导各地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服务管理,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做到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金额“三公开”。

  四、落实教育救助政策,切实解决困难家庭大学生上学难问题

  2009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办法,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本科新生每人给予不低于4000元的入学救助,其中省级负担2000元,从而将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纳入制度化轨道。2009年至2012年,省级福彩公益金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累计下拨4424万元,救助22120名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本科新生。今年,又救助低保家庭大学本科新生5600名。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办法的实施,有效解决了困难家庭大学新生上学难的问题。青岛、东营、烟台、济宁、威海、日照等地进一步提高了救助标准,扩大了救助范围,或者延长了救助时限,有的对专科、高职或低保边缘家庭入学新生给予救助,有的对救助对象大学四年期间给与一定数额的救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标题:深入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努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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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张露   值班主任:卢道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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