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三联锦绣苑烂尾楼案 超8成购房者同意人民调解
27日下午,记者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三联锦绣苑购房纠纷案的人民调解司法处置进展顺利,全部422户购房者中,已有超过80%的购房者同意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
9月19日,三联锦绣苑项目房屋买卖纠纷的司法处置工作全面启动。截至10月26日,锦绣苑项目“五证”不全的商品房购房者中,已有125户完成司法确认,其中123人拿回了5791.4万元的购房款;“五证”齐全的商品房购房者中,有132名购房者与三联集团、三联城建共同提交人民调解申请,已有126名购房者领取了评估报告书目前。
关于“五证”不全的房屋买卖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合同。购房者明知开发手续不全仍然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依法应自行承担20%的利息损失。对于“五证”齐全的房屋,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由于开发商已经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应当解除合同,由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赔偿房屋的差价损失。
“该案的集中处置工作将于11月底结束,请购房者抓住人民调解集中处置的机遇。”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永一介绍,如果购房者不同意调解,可选择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不符合缓减免交诉讼费条件的,要依法缴纳诉讼费,但最终获得的赔偿额不会高于人民调解。
济南市市中区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程磊介绍,在全部422户购房者中,已有超过80%的购房者同意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
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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