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6.7万买过期海参 起诉店家获赔78万
摘 要:两年前,胡某在某食品公司南宁分公司花6.7万余元买到了过期干海参,随后起诉商家要求“退一 赔十”,最终获赔78万。
法官“打飞的”划款
法院判决生效后,如胡某所料,他没能获得赔偿款。2015年9月,胡某申请强制执行。可某食品公司南宁分公司的“关张”,让执行陷入停滞。
执行法官一边向某食品公司的总公司及南宁分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一边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去年底,全国“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联网后,青秀区法院开始依托该网络查询总部设在大连的某食品公司的账户。
执 行法官最终查到该公司账户上有100多万元,因该账户开户地址在辽宁省大连市,为防止该公司转移财产,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冻结手续,首先将该账户存款予 以冻结。随后,执行法官立即飞到大连,将某食品公司的银行存款79.4万元划拨至法院账户。扣除执行款后,将78.4万多元发放给胡某。
该 院执行局局长徐立荣坦言,该案的顺利执行,得益于网络查控系统的越来越完善。按照传统的查询执行方式,执行法官每次执行都要跑遍银行、房产局、车管所等相 关单位,十分耗时耗力。可如今有了网络查控系统,通过网络就能查到被执行人有无财产,如果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中有财产,还能马上进行网上冻结,效果显 著。
警醒商家守住底线
否则代价很沉重
拿到赔偿款后,胡某十分感慨。他表示,为这桩官司,两年间,他在安徽、广西两地来回奔波,单是南宁就来了8次,打假花费着实不少。如果是普通消费者遇到这样的事,可能更多的都是退货或者自认倒霉,没有那么多精力来消耗。
胡某说,当时他一起诉,对方立即撤柜关门、逃之夭夭,实际上他是非常担心拿不到赔偿款的。好在有了执行法官的尽职尽责,让这笔巨额赔偿得以落实。胡某还希望这桩官司能警醒一些不良商家,其实只要商家在经营中能够守住底线,职业打假人也就全部失业了。
执行法官也表示,这种因食品安全问题而引发的巨额赔偿还是很少见的。该案也提醒商家一定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有关法律规定,否则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昨日,除了集中发放执行款外,青秀区法院还通报了该院“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的执行情况。1个月内,该院共曝光2538名“老赖”,网上冻结851万元,网 上扣划32万元,14名“老赖”被拘留,追回执行款1533万元。更多的“老赖”慑于执行的高压态势,选择了自动履行。昨日,还有一批困难群体领到了该院 8万余元的司法救助金。


